3月29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声明称,近期发现有机构和个人在互联网平台的账号盗用和变形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标识,擅自传播与发布非官方来源的“科学基金消息”。该行为扰乱了网络工作秩序,侵犯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名誉权和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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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其产品或者服务的宣传上盗用和变形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标识,擅自发布与转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未公开的信息。
针对上述侵权行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保留对相关侵权行为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提醒社会各界及广大民众提高警惕,谨防被骗。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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