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关于做好2022年国庆节假期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63号)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高位,国内尚有部分省份报告有本土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仍旧严峻复杂。国庆将至,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做好国庆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效,最大程度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出行。倡导本地过节,避免非必要的跨境旅游,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如确需出行,则在出行前要认真查询目的地疫情风险状态和疫情防控政策,避免前往国内疫情高中低风险区和7日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出行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前要主动报备,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二、严格提前报备和“落地即检”。域外来(返)瓦人员需提前报备并做好“落地即检”。所有域外来(返)瓦人员抵瓦前24小时要通过“辽事通·e大连 ”微信小程序向目的地村(社区)和单位自主报备,并务必携带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瓦时在交通枢纽设置的核酸采样点进行免费核酸“落地即检”,在抵瓦后第3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异地入境解隔后返瓦人员、有7日内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和有本土疫情的区市县来(返)瓦人员,抵瓦后自觉配合村(社区)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
三、做好常态化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全体市民应按照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安排,结合本人实际,选择合适时间,错时前往就近采样点采样。采样时务必保持1米以上距离,规范佩戴口罩;重点人群要按照所属行业领域核酸检测频次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核酸检测。
四、强化公共场所管理。各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场所码”设置和使用,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最新国内地区疫情风险等级。对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必须严格查验“四件套”(扫场所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和查验行程卡)。同时,要做好室内外客流疏导、保持安全距离、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五、自觉使用“场所码”。广大市民在进入各类经营场所、交通卡口、公共交通营运车辆、机关企事业单位时要自觉使用“场所码”,配合做好测温、查行程卡、限流、预约等措施。对于拒绝配合查验、体温或场所码异常、不规范佩戴口罩、七天内有疫区旅居史等人员,禁止入内。
六、尽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广大市民应少聚餐聚会,少走亲访友,少参加喜宴丧事,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配合公共场所做好测温、扫码、登记及出具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工作。
七、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做好每日健康监测,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务必规范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主动接种疫苗。适龄市民,特别是老年人,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要利用“国庆”小长假尽早全程接种疫苗。基础免疫全程接种已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的人群要尽快接种加强针。
疫情依然严峻,防控不可松懈。广大市民朋友们要携手同心、积极配合,共同守护我市安宁,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做出应有贡献。
衷心祝愿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国庆节快乐!
瓦房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总指挥部
2022年9月28日
来源:瓦房店市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高俊衡
地址:瓦房店市西环街二段108号
网站法律顾问:辽宁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李明昌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06420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21120200021
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备案号:辽备2017001号
瓦房店广播电视网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11-85633004 举报邮箱:wfdtvzb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