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请注意:
货运车辆来瓦、离瓦需线上报备
鉴于当前货运车辆从业人员疫情传播风险较大,为实现来(返)瓦货车“点对点”闭环管理,即日起,所有来瓦、离瓦货运车辆司机应至少提前24小时,通过扫描“瓦房店货车报备系统”二维码,在线上向目的地所在的乡镇(街道)进行报备。待目的地乡镇(街道)审核、公路交通服务站查验通过后,方可来瓦或离瓦。
扫码报备
↓↓↓

瓦房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总指挥部
2022年4月5日
来源:瓦房店市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高俊衡
地址:瓦房店市西环街二段108号
网站法律顾问:辽宁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李明昌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06420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21120200021
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备案号:辽备2017001号
瓦房店广播电视网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11-85633004 举报邮箱:wfdtvzb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