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第4号指令要求,为加强社会面重点人群风险排查,做到早预防、早发现,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瓦房店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决定对全市出租车和客运行业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1、巡游出租车司机;2、线路客车从业人员;3、网约出租车司机;
二、检测条件
检测对象须持司乘人员从业资格证、身份证、辽事通健康码到指定采样地点参加采样。
三、采样地点
瓦房店第二医院、瓦房店永安医院、瓦房店中心客运站、瓦房店长途客运站、金海出租车服务公司、明浩出租车服务公司。
四、检测时间
瓦房店第二医院每周二,周五,按医院工作作息时间;
瓦房店永安医院每周一,周四,按医院工作作息时间;
瓦房店中心客运站和长途客运站:每周二8:00-11:30;
13:00-16:00
金海和明浩出租车服务公司:每周二8:00-11:30;
13:00-16:00
即日起至3月15日期间, 每周检测一次。(1月18日为首次核酸检测日)。
五、检测方式及费用
采用每5人一组(1支试剂管)的方式进行采样。检测结果可通过“辽事通健康码”查询。检测费用:除网约车自费外,其他均免费。
六、特别告知
根据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要求,网约车、出租车司机应每周自行前往以上6处核酸检测点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须持核酸检测阴性凭证方可上岗。市交通运输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抽查。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伪造信息的从业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
瓦房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7日
来源:瓦房店市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高俊衡
地址:瓦房店市西环街二段108号
网站法律顾问:辽宁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李明昌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06420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21120200021
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备案号:辽备2017001号
瓦房店广播电视网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11-85633004 举报邮箱:wfdtvzb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