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防控意识仍不可松懈,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同时满足广大市民就医需求,自2021年12月4日起,我院对门急诊、发热门诊及住院管理工作调整如下:
门诊、急诊
1.自12月4日起,普通门诊、专家门诊、体检中心等全面恢复;无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就诊患者无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对疫情所在省来返连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肺功能、碳14呼气试验、门诊手术、内镜等侵入性检查及治疗,患者需持就诊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急诊24小时开诊,全力保障危急重症患者的急诊救治工作。
发热门诊
发热门诊24小时开诊。
以下人员请到发热门诊排查或就诊:
14天内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肌痛、结膜炎、腹泻、嗅(味)觉减退(丧失))的患者;或21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人员;隔离管控人员;入境不足28天的人员;冷链、码头、空港隔离酒店等相关从业人员;既往新冠病毒感染者。
住院管理
1.住院患者及陪护需持办理住院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住院患者严禁探视,非必要不陪护;病情需要确需陪护者,住院期间不允许更换;入院后患者和陪护均不允许离开院区,擅自离院将视为自动退院;进入住院部的患者和陪护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加强手卫生,在院期间请配合完成医院安排的周期性核酸检测。
瓦房店市中心医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竭尽所能满足广大市民就诊需求。
让我们齐心协力,科学防护,共同守护家园。
瓦房店市中心医院
2021年12月3日
来源:瓦房店市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高俊衡
地址:瓦房店市西环街二段108号
网站法律顾问:辽宁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李明昌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06420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21120200021
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备案号:辽备2017001号
瓦房店广播电视网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11-85633004 举报邮箱:wfdtvzb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