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高速公路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政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经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高速公路通行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1.大连市域内(除庄河外)各高速口恢复正常通行,车辆及人员可以在大连市域内自由通行。
2.庄河市域内高速公路维持现有通行管控措施不变。
3.通过高速公路离连的车辆及人员要严格遵守《关于调整离连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大疫经指发〔2021〕65号)相关要求。如违反通告要求、擅自离连的将实施大数据追踪,纳入疫情防控失信黑名单,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4.大连市域内普通公路通行管控措施不变。
5.本通告自11月27日10时起执行。
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1年11月27日
来源:瓦房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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