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复工复产预告
1.全市工业企业在防范区内的企业要积极组织生产,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在封控区、管控区之内的工业企业,暂不能开工,待降为防范区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经所在区市县政府工业主管部门组织评估验收同意后,可以开工,并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市涉及冷链企业暂不开工。
2.全市商业等服务业在防范区内涉及民生保障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前提下,可以继续营业;封控区、管控区内的商业等服务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暂不能营业,待降为防范区后,须由各区市县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评估验收同意后,恢复正常营业。
3.全市文化休闲娱乐经营性场所,要严格执行市防指“18号令”,预计12月4日零时我市全域降为低风险地区后,从12月6日(星期一)起,逐步恢复正常营业。
大连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
来源:瓦房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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