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离连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积极应对疫情形势变化,经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决定,对离连人员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1.居住、工作在甘井子区、金普新区、庄河市的全体人员及其他地区封控区、管控区的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继续坚持“非必要不离连”,如有特殊离连需求的(就医、考试、出国、婚丧嫁娶、外地滞留返乡等),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并履行离连审批手续后方可离连。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要积极办理审批手续。
2.居住、工作在除甘井子区、金普新区、庄河市以外地区的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可以离连。申请离连人员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并办理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所在地街道(乡镇)开具的《离连证明》。
3.离连人员要严格执行大连市和前往地区各项防疫规定,如无特殊需要,不得前往国内涉疫区以及中、高风险地区。离连人员出行前,要了解出行目的地的疫情防控措施,避免盲目离连。
4.离连人员要严格遵守上述管控要求,如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各交通口岸要加强检查。
5.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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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瓦房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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