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
爱瓦房店APP
首页 瓦房店新闻 轴都发现 短视频 主播风采 乡镇街道动态 通知公告 辟谣专区 关于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 :瓦房店广播电视网>>综合新闻

关于调整离连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

2021-11-26 09:23:21

关于调整离连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积极应对疫情形势变化,经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决定,对离连人员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1.居住、工作在甘井子区、金普新区、庄河市的全体人员及其他地区封控区、管控区的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继续坚持“非必要不离连”,如有特殊离连需求的(就医、考试、出国、婚丧嫁娶、外地滞留返乡等),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并履行离连审批手续后方可离连。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要积极办理审批手续。


2.居住、工作在除甘井子区、金普新区、庄河市以外地区的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可以离连。申请离连人员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并办理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所在地街道(乡镇)开具的《离连证明》。


3.离连人员要严格执行大连市和前往地区各项防疫规定,如无特殊需要,不得前往国内涉疫区以及中、高风险地区。离连人员出行前,要了解出行目的地的疫情防控措施,避免盲目离连。


4.离连人员要严格遵守上述管控要求,如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各交通口岸要加强检查。


5.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1年11月25日


扫描下方二维码↓↓↓

查看离连证明表格


来源:瓦房店市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高俊衡

新闻排行
精彩视频
党政领导

地址:瓦房店市西环街二段108号

网站法律顾问:辽宁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李明昌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06420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21120200021

辽ICP备17011712号

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备案号:辽备2017001号​

辽公网安备 21028102000134号

瓦房店广播电视网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11-85633004 举报邮箱:wfdtvzbs@163.com​